以促進學校持續改善求進為目的,評核隊伍會根據《表現指標(幼稚園)》作準則,通過觀課、審視兒童作品、閱覽學校文件 及 與校長、教師、家長和兒童面談等,對學校整體表現作專業的評鑑,以評定學校是否達到水平。
評核完成後會由教育局撰寫質素評核報告,供公眾人士閱覽,讓公眾知悉香港幼稚園教育的現況和質素,與業界分享學校發展的成功經驗,以提高幼稚園教育質素。
適切跟進上次質素評核建議,有系統地安排教師通過培訓及實踐提升專業能量。
自評機制穩妥,適時檢討發展計劃的進程及成效。
學校有效辨識,照顧及運用校內、外的資源,為不同學習需要的兒童提供合適的支援。
重視家校合作,積極舉辦各類親職講座、家長工作坊及發表文章,分享教學理念及育兒心得。家長了解學校的發展重點,具培育兒童的知識及信心。
學校強調讓家長參與兒童的學習,家長普遍踴躍回應,展現對學校所推動的教學理念的認同和支持。
學校課程,配合兒童的生活經驗,涵蓋 各個學習範疇,亦安排不同的 戶外體驗及親子活動,豐富兒童的學習經歷。
善用提問鼓勵兒童在互動的環境中建構 知識,讓兒童通過積極參與主題的分享活動,從而提升表達能力;
兒童熱情有禮,會主動與人打招呼。生活經驗豐富,樂於主動敘述及分享自己在生活中的不 同發現;積極參與各類型的學習活動,享受探索和觀察的過程,展現好奇心。
學校可進一步通過「策劃-推行-評估」的自評循環,跟進關注事項的推行情況,並按兒童的表現 作為評鑑工作計劃成效的依據,以更為準確地了解工作計劃的效能 ,促進學校的持續發展。